一、复试时间
2022年5月13日上午9:00点
二、复试形式
线上远程复试。
复试平台选用研招网“远程面试系统”,系统登录地址:https://bm.chsi.com.cn/ycms/stu。请各位考生及早登录系统并测试、熟悉使用流程,相关操作可查看《招生远程面试系统考生操作手册》。考生须在安静、无干扰、网络信号良好、光线适宜、相对封闭的场所独立参加复试,请考生提前准备相关设备(双机位)和场所。
三、复试分数线
1.非定向
专业名称 |
专业代码 |
英语 |
业务课一 |
业务课二 |
总分 |
地质学 |
070900 |
50 |
50 |
50 |
180 |
地质资源与地质工程 |
081800 |
50 |
50 |
50 |
180 |
达到我院相应专业(方向)复试分数线的非定向考生均可参加复试。
2.定向
专业名称 |
专业代码 |
英语 |
业务课一 |
业务课二 |
总分 |
地质学 |
070900 |
60 |
60 |
60 |
220 |
地质资源与地质工程 |
081800 |
60 |
60 |
60 |
220 |
达到我院相应专业(方向)复试分数线的定向考生均可参加复试。
四、复试名单
1.非定向
考生编号 |
姓名 |
专业 |
英语 |
业务一 |
业务二 |
总分 |
106162100000486 |
许亚鑫 |
地质资源与地质工程 |
75 |
92 |
82 |
249 |
106162100000462 |
郭垚 |
地质学 |
85 |
86 |
78 |
249 |
106162100000485 |
黄光辉 |
地质资源与地质工程 |
65 |
95 |
76 |
236 |
106162100000488 |
韩勇 |
地质资源与地质工程 |
76 |
78 |
81 |
235 |
106162100000471 |
穆财能 |
地质学 |
67 |
78 |
89 |
234 |
106162100000459 |
杨晨晨 |
地质学 |
74 |
74 |
81 |
229 |
106162100000492 |
唐玮玮 |
地质资源与地质工程 |
73 |
80 |
76 |
229 |
106162100000476 |
王宪峰 |
地质学 |
73 |
74 |
82 |
229 |
106162100000495 |
张兴宇 |
地质资源与地质工程 |
67 |
93 |
60 |
220 |
106162100000494 |
杨孝勇 |
地质资源与地质工程 |
70 |
68 |
54 |
192 |
106162100000484 |
刘小勤 |
地质资源与地质工程 |
51 |
79 |
57 |
187 |
2.定向
考生编号 |
姓名 |
专业 |
英语 |
业务一 |
业务二 |
总分 |
106162100000480 |
张新毅 |
地质学 |
82 |
90 |
82 |
254 |
106162100000473 |
方继瑶 |
地质学 |
76 |
78 |
92 |
246 |
106162100000491 |
占王忠 |
地质资源与地质工程 |
61 |
94 |
79 |
234 |
106162100000487 |
邹敏 |
地质资源与地质工程 |
69 |
80 |
76 |
225 |
五、复试资格审查
考生须在5月12日18:00前将以下材料的照片或扫描件发至317970515@qq.com.邮箱:
1.考生的准考证和有效居民身份证。
2.手写签名的《成都理工大学2022年博士研究生诚信复试承诺书》。
六、复试考核内容
复试内容主要包括对考生思想政治素质和品德考核、外语听说能力考核和学术水平考核等。
1.思想政治素质和道德品质考核。主要考核考生本人的现实表现,包括考生的政治态度、思想表现、道德品质、遵纪守法、诚实守信、工作学习态度等方面。思想政治素质和品德考核成绩不计入复试成绩,考核不合格者不予录取。
2.外语听说能力考核
主要考查考生的外语听力和语言表达、对话交流能力。
3.学术水平考核
主要考查考生综合运用所学知识的能力、科研创新能力、对本学科前沿领域及最新研究动态的掌握情况以及是否具备博士生培养的潜能和素质等。
七、复试收费
根据《四川省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四川省财政厅关于重新发布全省教育系统考试考务行政事业性收费的通知》(川发改价格〔2017〕467号)规定:研究生招生复试费120元/生,考生通过网上复试平台进行缴纳。
八、录取工作
1.复试成绩满分为100分,复试内容成绩占比如下:外语听说能力考核占10%;专业理论考核占20%;专业综合素质考核占70%。
2.考生总成绩为初试成绩与复试成绩按相应权重相加之和,初试成绩与复试成绩的权重各占50%,计算公式为:考生初试总分÷3×50%+复试成绩(百分制)×50%=总成绩,总成绩四舍五入保留两位小数。
3.学院在确定拟录取博士研究生名单时,结合学科发展情况、导师的科研条件和招生限额、考生类别等因素,按照考生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择优录取。考生总成绩相同时,按照复试成绩从高到低排序,复试成绩仍并列时,取初试总成绩高者。
4.因受导师招生名额限制,初试和复试均合格但无法被报考导师录取者,可在我校2022年博士招生专业目录中公布的考试科目完全相同的学科专业内申请更换导师,否则不予录取。
5.拟录取为非定向就业的考生,须在拟录取时将本人人事档案转入我校,应届毕业生可在毕业后将人事档案转入我校。拟录取为定向就业的考生,须在拟录取时与学校、用人单位分别签订定向就业合同。人事档案等不能按规定时间转入我校或不能签订定向就业合同的考生不予录取。
6.拟录取考生必须在我校规定的时间办理完成拟录取手续(转人事档案或提交定向就业培养合同)。所有拟录取名单须报送教育部审核通过,方为正式录取名单。
7.学院认为有必要时,可以在学校研究生招生工作领导小组审批同意后,对考生再次复试。
8.有以下情况之一者,不得拟录取:
(1)凡未进行资格审查或资格审查未通过者,不予拟录取。
(2)报考资格不符合规定者,不予拟录取。
(3)拟录取的应届毕业生(不含硕博连读研究生)在入学报到时须取得国家承认的相应学位或学历证书,否则取消其录取资格。
(4)思想品德考核及体检不合格者,不予拟录取。
(5)复试成绩(包括单科/项成绩)低于60分者,不予拟录取。
(6)考试过程中有违规行为的考生,一经查实,即按照《国家教育考试违规处理办法》《普通高等学校招生违规行为处理暂行办法》等规定严肃处理,取消录取资格,并计入《考生考试诚信档案》。
9.入学后3个月内,学校将按照《普通高等学校学生管理规定》有关要求,对所有考生进行全面复查,包括初试和复试过程(含提交的所有资格审核及其他材料等)。复查不合格的,取消学籍;情节严重的,移交有关部门调查处理。
九、考生咨询及申诉渠道
咨询电话84078992
申诉电话84073252
沉积地质研究院
2020年5月12日